界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主要职责
(一)负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二)协调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活动,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关系。
(三)指导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开展警民共建和其他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四)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创建文明城市情况,做好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系统的检查验收工作;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省、市《实施意见》;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典型经验。
(六)指导、协调志愿者服务工作,推广志愿者服务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二、单位概况
界首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内设2个机构:文明创建指导股(志愿者服务指导股)、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股,行政编制5名,目前编制在职人数5名,退休人员1名。
三、2015年度主要工作任务
2015年主要工作任务:一是以“三线三边”环境整治为突破口的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二是持续推动城乡文明创建工作;三是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主线,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四是以推进志愿服务制度化建设为重点,建立健全志愿服务长效机制。
四、收支预算安排情况
界首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5年可支配收入6051.01万元,全部为预算拨款安排。支出预算6051.01万元,收支平衡。其中:基本支出19.01万元;项目支出6032万元,用于界首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特定中心工作等。全年预算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为: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51.01万元,占58.7%;城乡社区支出2500万元,占41.3%。
附件:
界首市精神文明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201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