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入选界首市2014年10-11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的通报

发布日期:2014-12-20   阅读:3193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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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街道,市直各单位:

为切实加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传播道德正能量,市文明委在全市开展月评“好人好事”活动。全市各单位、广大市民积极挖掘推报身边的好人好事,10-11月份,组委会共收到好人好事22件,其中商务局3件,公安局1件,教育系统2件,田营工业园区1件,界首中学1件,冬泳协会1件,西城街道6件(信义社区1件,解放社区1件,民族社区2件,中原社区2件),东城街道东顺河社区1件,代桥镇4件,光武镇1件,芦村派出所1件。经组委会认真评定,选出界首市201410-11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通报如下:

1.热心救助摔倒老人的刘言昌。

2.默默帮助同村老人收割玉米的好村民马俊峰。

3.奋不顾身、勇救大火的好民警侯晓峰。

4.不离不弃照顾瘫痪丈夫的好党员李玉萍。

5.无私奉献、回报社会的爱心慈善家方丽萍。

6.痴心为工作、不顾病痛的好教师陈莉玲。

7.用爱为妻子撑起一片晴空的好丈夫海涛。

8.爱心播种、智慧耕耘的最美乡村教师赵士磊。

9.义务开展法制宣传的热心人柳西见。

10.精心照料生病奶奶的好孙媳李彦红。

11.拾金不昧、等待失主的好居民刘振。

12.八年义务献血传递爱的好委员邹敏。

13.见义勇为、舍身救人的好学生黄鹏虎

上述界首市10-11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弘扬了社会正气,传递了人间大爱,其事迹将在界首广播电视台、界首时讯、界首新闻网刊登,对评上的“好人好事”典型事迹将颁发证书,对于事迹优秀推报人,在年底也将予以表彰。

希望各单位积极宣传,明确一名好人事迹推报人,把单位内部的好人事迹挖掘好、宣传好,推报人对推报的好人事迹进行核实,确保事迹真实,并及时将核实过的好人事迹上报市文明办,好人事迹材料不少于200字。联系人:朱红 4885721 邮箱:ahjswmb@sina.com

附件:界首市201410-11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简介

 

界首市文明办                    

20141215

附件:

界首市201410-11月份“好人好事”典型事迹简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