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今年清明节来临之际,为树立文明节俭的祭祖扫墓新风,严格落实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若干规定,芦村镇纪委在抓牢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开展的基础之上,进一步加强教育,严肃纪律,强化督查,超前防范,不断增强全镇党员干部廉洁意识,严防“节日病”发生。
重申廉政纪律,打好“预防针”。组织各村、镇直机关各单位党员干部重温学习《廉政准则》和中央八项规定。要求全镇党员干部以身作则,带头讲文明,树新风,文明扫墓,破除迷信,坚决反对和制止各种封建迷信、奢侈浪费行为,做到廉政警钟日日敲、时时响,廉政教育入脑入心。
加强公车管理,杜绝滥用私用。清明节期间,全镇公务车辆除公差备案派出外,一律入库封存停放。对执勤的车辆和人员,明确指出镇公务车辆不得用于私人扫墓、祭祀、踏青游玩等有关活动。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带头严格执行公车管理的有关规定,并加强对身边工作人员及家属的教育管理。
强化监督检查,落实责任追究。镇纪委将组织值班人员,清明节期间在全镇范围内进行查访和巡视,同时向社会公布监督举报信箱和电话,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参与监督。对清明节期间违反各项纪律规定的人和事,一经查实,将在全镇予以通报,同时根据有关规定对相关人员进行问责处理,达到查处一人、教育一片的目的。(芦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