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增强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近日,芦村镇安监办组织司法所、派出所成员在镇国祯学校开展“安全生产月·安全伴我行”宣传活动。
活动中,司法所所长翟佳佳向广大师生们进行了法制教育和安全教育;派出所所长马凤林从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方面对学生进行深入细致的讲解;安监办负责人翟振军针对学生户外运动、体育活动等方面进行宣传教育。此次活动以传播法治文化、普及安全知识为重点,采用展板、宣传单、咨询台、展板、条幅等形式,旨在提高师生安全防范意识和避险能力,营造浓厚的安全学习环境。
通过此次宣传教育活动,更好地宣传了相关法律法规,帮助广大青少年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为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奠定了坚实的思想基础。 (李资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