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武拆除一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

发布日期:2016-03-08   阅读:1547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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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月2日,光武镇联合有关职能部门执法人员,对关王庄村光芦河河道管理范围内违规建筑物进行了依法拆除。

  据了解,该镇工作人员在日常国土资源巡查中发现位于关王庄村一户村民在河道内取土填地基,准备打水泥桩开始建房,占用河道行洪区域。经调查后得知,此构筑物未经当地水行政管理部门的批准而擅自在河道管理范围内搭建水泥桩建房,属于违章建筑物,严重影响河道的行洪安全,我国土地管理法、防洪法、水法、《河道管理条例》等法律规定: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妨碍行洪的房屋都是违法行为,应予以严厉打击。该镇相关职能部门随即找到此违章建筑的当事人,责令当事人限期自行清拆该违章建筑物,恢复河道原貌。但违建当事人既不听劝解也未在限期内自行清拆该处违章建筑。为严格土地管理,确保汛期河堤行洪安全。执法人员在对其进行了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和教育后,对该处涉水违章建筑依法进行强制拆除。(徐良 郭俊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