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东城街道不断丰富人民调解的来源,进一步创新调解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了“第三方”调解新模式。在矛盾纠纷发生后,纠纷双方当事人在“第三方”的协调、帮助、促进下,进行谈判、商量,取得一致意见,消除争议,在尊重双方当事人意思的前提下,签署调解协议,建立新的权利义务关系。由于“第三方”在纠纷调解中没有独立的利益追求,时间相对自由,往往能被纠纷双方所信服,能取得较好的调解效果。
义务调解员赵翠兰、金牌调解员张贺云、“雷锋大妈团”等志愿组织作为全新的“第三方”调解模式的典型代表,积极参加社区居民调解,两年来,已成功调解各类矛盾纠纷120余件,进一步拓宽了化解社会矛盾渠道,为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吕成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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