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开展规范法律援助服务作风建设年活动,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能力,努力打造一支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法律援助队伍,市司法局逐步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投诉处理机制。
一是保障群众知情权。在司法行政综合服务大厅和司法外网上向社会公示投诉地址、电话、传真、电子信箱及投诉事项范围、投诉处理程序等信息,使受援人在申请法律援助起始阶段就明白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在法援案件受理、承办、回访等各环节起到有效的监督作用。
二是严格工作标准。严格贯彻落实司法部《法律援助投诉处理办法》,在登记、受理、立案、调查、处理决定及复议等各个环节标准化操作,投诉调查处理小组由司法局纪检部门牵头,法律援助中心配合,法援律师共同参与调查处理,杜绝出现关系案、人情案。
三是完善档案管理。建立完备档案,对投诉案件实行一事一卷,投诉处理工作人员对投诉案件的文书、证据、调查材料等进行全面搜集、整理,调查报告和处理意见一并归档,以规范化的档案管理提升投诉处理工作质量。(司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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