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4岁的韩某某是一名退伍军人,家住泉阳镇张楼村,和老伴生活在一起,两年前,老韩的日子过得可谓有滋有味,每年可以领到军人优抚金10000余元,再加上老年人补贴,足以保障老两口正常生活。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自2013年以来,韩某某的老伴突患重病,瘫痪在床生活不能自理,老韩的身体也大不如前,经常吃药、吊水、住院治疗。这样以来,老韩的积蓄也花光了,日子过得日益窘迫,儿子和媳妇也不愿意照顾他和瘫痪在床的老伴。
都说“养儿防老”,想到晚景凄凉,一气之下,韩某某找到镇司法所,上告儿子媳妇不赡养老人。司法所工作人员多次深入村中,了解事情的原由。经了解,老韩有四个儿子,老大、老二和老三在家,老大已60多岁,身体也不好,无能力赡养;老二从小被老韩送了人,心里有怨言;老三虽同意赡养老人,但其妻不同意;老四常年在山东生活。由于先前已分开家,老韩脾气倔,享受着军人补贴,和孩子们经济上互不帮衬,所以儿子媳妇都不情愿赡养老人。
司法调解员采取逐个突破、耐心说服教育等方式,以理服人,以情动人,终于做通了老韩儿子和媳妇的思想工作,兄弟四人都表态今后将轮流照顾瘫痪在床的母亲,也同意对父亲韩某履行赡养义务,且每家每年给老韩350斤小麦,父子四人当场就签订了调解协议书。就这样,这起历时一年之久,多次调解未能解决的赡养纠纷在司法所的调解下划上了句号。(段允 宋大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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