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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兑付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
发布日期:2014-09-06 阅读:1210次 字体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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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做好2014年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根据《安徽省2013年义务教育保障机制改革实施办法的通知》要求,教育局与财政局对各校学生住校和管理情况进行了核查,确定了符合条件的中学寄宿生447人,补助标准为每人625元,小学寄宿生244人,补助标准为每人500元,两项共计发放补助资金401375元。目前,已通过“一卡通”将该项资金打卡发放到位。(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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