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制度的实施有效减轻了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了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了我市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充分发挥了医保制度在维护社会稳定的”减震器作用”。我市自2013年底开展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工作以来,取得良好成效。
2013年,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享受人次1020人,大病保险基金补偿632万元。2014年上半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享受人次185人,大病保险基金补偿143万元。我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医疗救助相互衔接,共同筑起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提高了城乡居民的医疗保障实效。(社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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