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村司法所多举措践行群众路线

发布日期:2014-08-22   阅读:1228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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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深化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充实活动载体,提高活动实效,增进干群联系,芦村司法所按照市司法局的要求,结合基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作出“四项承诺”践行群众路线。

  一是对上访人员有访必接。凡到司法所来访、咨询的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耐心细致做好宣传、解释、调处、化解工作。

  二是对当事人有事必办。凡当事人来司法所办事、求助、咨询的,第一时间受理,并按规定、程序、要求及时办理,热忱为当事人服务。

  三是对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有疑必解。凡社区服刑人员、刑满释放人员办理手续、咨询法规、求解疑难,认真做好工作解答、对接、帮教等相关工作,热情主动服务。

  四是对弱势群体有求必援。对弱势群体求助案件,认真落实初审职责,件件办落实,应援尽援,依法保护弱势群体合法利益。(翟佳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