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认真落实党中央、省委、省政府有关政策和要求,切实保障和解决好军转干部的生活困难,对因患重大疾病或慢性病,医保报销后个人承担部分仍很沉重的市直企业军转干部,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个人承担部分。截至目前,我市共拨付军转干生活补助资金91万元,保障了军转干部的基本生活。
我市时刻把企业军转干部的冷暖放在心上,坚持贯彻落实群众路线,为群众办好事,办实事,尽力帮助军转干部解决工作、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和问题,让他们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社保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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