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一次性兑现企业退休职工计生奖励

发布日期:2014-08-07   阅读:1330次   字体大小:[大] [小]  
分享到:
  近日,我市将25.2万元计划生育奖励金打到奖励对象个人账户,126名达到法定企业退休职工各自领取了一次性2000元的计生奖励资金。

  此次享受奖励政策的对象是国有、集体企业职工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的,在改制时既未提高5%退休金,又未给予一次性补助的,按政策规定,一次性奖励经费由市财政解决。为落实好计生奖励政策,保障企业退休职工个人权益,对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的原国有和市属集体企业职工,经个人申报,街道、企业主管部门逐人审查把关,市计生委资格确认,公示无异议后,由人社局审核、市财政局进行最后复核、统计、确认核实后下达奖励资金,采取“直通车”的方式直达奖励对象个人账户。﹙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