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人大组织38名人民陪审员参加任前考试

发布日期:2014-07-25   阅读:1853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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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7月25日上午,市人大会议室气氛严肃,拟任命的38名人民陪审员正在进行法律知识考试。

  此次法律知识考试,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人民陪审员选任、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规定,由市法院牵头,经过宣传发动、确定名额、组织报告、资格审查和考察等程序,面向社会公开选聘,最终确定来自全市18个乡镇街道的38名人选。其中有在职人员,也有下岗职工、退休干部,有市人大代表,也有市政协委员,责任心强,有较高的威信。这次由市人大常委会内司工委、人选工委负责组织、命题、监考,对于未通过法律知识考试的不予任命。

  据悉,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是一项基本诉讼制度,是国家审判机关吸收普通公民参与刑事、民事和行政案件审判的制度,是党的群众路线在人民司法工作中的具体体现,是实现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结合的重要途径。(魏涛 李永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