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271万元全面兑现独生子女保健费

发布日期:2014-07-10   阅读:1412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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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我市财政安排专项资金271.66万元,向领取《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且子女未满16周岁的家庭,按照“每个独生子女家庭每月20元”的标准,兑现2014年度11663户城市和农村独生子女保健费。

  为切实维护独生子女领证户的利益,确保计划生育法定奖励政策兑现到户,市计生委在6月中旬组织各乡镇、街道计生办开展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的清理,登记历年来领取独生子女光荣证户的详细情况,建立动态调整的独生子女领证户的信息库。并逐人张榜公示,所有资金发放均通过“一卡通”形式发放,同时,镇村两级干部通过电话、广播、墙报栏等方式通知奖励对象户,杜绝了超龄领取独生子女保健费现象发生,切实维护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据悉,我市从2014年起全面实行由农村信用社统一将保健费打入领取对象的存折或银行卡中,使符合条件的对象实现足不出户就能及时足额的领取到独生子女保健费,缩短了时间和距离,受到领取对象的普遍欢迎。(胡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