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有序开展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

发布日期:2014-05-02   阅读:1449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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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有效减轻重大疾病患者经济负担,提高重大疾病医疗保障水平,切实解决我市参保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我市2013年底根据省卫生厅、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安徽省新农合大病保险统筹补偿指导方案(2013版)的通知》(皖卫农〔2013〕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制定了《界首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统筹补偿实施方案》,开展了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工作。

  2013年度大病保险工作由市医保办自行开展, 2013年度我市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享受人次1020人,大病保险基金补偿632.8万元,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 2014年城乡居民医保大病保险业务由国元农业保险界首支公司承办,截止第一季度,享受大病保险参保居民131人,大病保险基金补偿52.8万元。(刘志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