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界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制定精神文明建设的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分析精神文明建设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向市文明委反映并提出建议。
(二)协调开展全市范围内的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活动,协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在精神文明创建活动中的关系。
(三)指导开展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为主要内容的公民道德建设;落实《公民道德建设实施纲要》,开展创建文明单位、文明系统活动,开展警民共建和其他形式的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四)检查、督促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各单位精神文明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检查创建文明城市情况,做好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系统的检查验收工作;总结、推广精神文明建设的典型经验,宣传精神文明建设先进人物和先进事迹。
(五)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和省、市《实施意见》;指导、协调、检查、督促全市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推广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典型经验。
(六)指导、协调志愿者服务工作,推广志愿者服务的典型人物和先进事迹。
二、机构设置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界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只包括文明办本级决算,与预算比较,无增减户。
序号 |
单位名称 |
1 |
界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第二部分 界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2017年部门决算表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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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01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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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门:界首市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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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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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 |
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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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决算数 |
项目 |
决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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栏 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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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收入 |
2222.43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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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0.00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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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0.00 |
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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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经营收入 |
0.00 |
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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