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视公告
根据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省委第四巡视组于2017年3月6日至3月底对界首市开展巡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巡视对象
界首市党委和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党组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市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党组主要负责人。
二、巡视内容
巡视组对巡视对象执行《中国共产党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党的纪律,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进行监督,着力发现以下问题:
(一)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存在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言行,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阳奉阴违,拉帮结派等问题;
(二)违反廉洁纪律,以权谋私、贪污贿赂、腐化堕落等问题;
(三)违反组织纪律,违规用人、拉票贿选、买官卖官,以及独断专行、软弱涣散、严重不团结等问题;
(四)违反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等问题;
(五)省委要求了解的其他问题。
三、反映问题渠道
巡视期间,设立意见箱、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一)意见箱设置地点:(1)界首市华源大道(原新阳路、S308线)131号阜康阳光大酒店办公室一楼门口(华源大道和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2)界首市委大门口西侧。
(二)举报电话:18005519804
(三)电子邮箱:ahswxssz@163.com
(四)信访地点:界首市华源大道131号阜康阳光大酒店办公室一楼接待大厅(华源大道和人民路交叉口东南角)。
(五)通信地址:安徽省界首市阜康阳光大酒店省委第四巡视组(邮编:236500)。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针对上述巡视内容反映问题、提供线索。
安徽省委第四巡视组
2017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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