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界首市委工作部署,市委巡察组于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19日对界首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办、市志办四个单位进行巡察。现公告如下:
一、巡察对象
界首市委统战部、民族宗教事务局、编办、市志办全体党员干部,重点是领导班子成员,内设科室和二级机构负责人,以及直接服务群众的党员干部。
二、巡察内容
1、党的领导核心作用发挥情况;
2、党的建设工作情况;
3、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落实情况;
4、执行廉洁纪律情况,特别是十八大以来不收敛、不收手,以权谋私、贪污受贿情况;
5、执行组织纪律,选人用人情况;
6、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30条、市委36条规定情况;
7、工程建设、项目监管、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重点工作领域情况;
8、市委安排的其他巡察内容。
三、受理信访方式
1、信访接待室: 界首市城市之家酒店9431房间
2、巡察意见箱设置地点:界首市政府大门西侧
3、值班电话:2852727 手机:18133126995
4、来信邮寄地址:界首市39号信箱
5、网络举报邮箱:jsajjxcz@163.com
四、受理信访时间
2016年12月9日至2017年1月19日。来电、来访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00—12:00,下午2:30—5:30。
特此公告
界首市委赴统战部、民宗局、编办、市志办巡察组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