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决胜主战场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实施方案》(界发〔2016〕5号)精神,大力实施就业脱贫工程,经界首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研究决定,招募一批企业作为我市就业扶贫基地。现将有关内容公告如下:
一、招募范围
热心公益、待遇较高、交通便利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均可自愿申报为界首市就业扶贫基地。
二、招募条件
(一)企业的主导产业符合省委、省政府调转促“4105”行动计划的发展方向;
(二)企业经济实力较强,社会声誉较好,近年来没有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
(三)企业能够模范遵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法律法规,生产环境和劳动保护较好,劳动关系总体和谐,近年来没有发生拖欠工资、集体停工等事件;
(四)企业拥有健康向上的企业文化,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住宿、餐饮等生活设施齐全。
三、责任分工
(一)被认定为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
1、企业应根据就业脱贫工程总体安排制定招工计划,适当降低招聘条件;
2、企业从人社、扶贫部门推荐的农村贫困劳动者中自主确定聘用人选;
3、企业与农村贫困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条件的企业开展岗前技能培训或在岗技能提升培训;
4、企业负责为农村贫困劳动者提供住宿、餐饮,有条件的企业可提供交通工具或发放交通补贴。
(二)相关部门:
1、市人社局、市经信委、市扶贫办、市工商联负责择优确定就业扶贫基地,指导各乡、镇、街道定期发布本地区就业扶贫基地名单;
2、市人社局、市扶贫负责向就业扶贫基地推荐农村贫困劳动者;
3、市人社局负责为农村贫困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
4、市人社局帮助企业落实就业脱贫相关扶持政策。
四、报名方式
自愿申报为界首市就业扶贫基地的企业可在界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网站下载市级就业扶贫基地申请表(见附件),填写(一式四份)报送至界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一楼西大厅。
联系人:赵敬峰,联系电话:4888391
界首市就业创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9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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