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街道、市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阜阳市委宣传部《关于印发< “书香阜阳阅读季”活动方案>的通知》(阜宣明电[2016]22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激发广大家庭成员读书、爱书、藏书、用书的热情,弘扬书香四溢的家庭文化风尚,充分发挥家庭读书活动在文化强市建设中的基础性作用,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决定在全市开展“书香之家”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具有界首市户籍的家庭或在界首市居住1年以上的新居民家庭均可参加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家庭成员热爱祖国,遵纪守法,拥护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民主和睦,学习进取,崇尚健康、科学、文明的生活方式;
2.重视家庭读书活动,家庭成员有较好的知识文化素养,能够常利用图书馆信息资源,参与图书馆读书活动。有一定家庭文化投入,订阅一定数量的刊物,家庭藏书500册以上;
3.家庭学习氛围浓厚,家庭成员学有所长,与时俱进,不断学习吸纳新知识、新文化;
4.重视知识文化的学以致用,家庭成员工作表现良好,积极参加各种形式的读书活动;家庭成员的读书之风在邻里、社区、村镇或工作单位等具有一定的知名度、影响力,并能辐射带动周围家庭成员的学习。
三、评选办法
此次活动采取群众自愿报名、单位、社区、行政村推荐,公开评选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推荐或自荐应认真填写《界首市“书香之家”申报表》(见附件),并附典型事迹材料及相关图片资料。由乡镇、街道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对自愿报名和拟推荐的家庭进行评议和实地考察核实,好中选优,并与6月10日前推荐上报2-4家家庭参加全市评选活动。评选材料报送地址:评选材料(一式三份)及电子版上报到界首市文广新局办公室。邮箱:328601630@qq.com,电话:4885773。
7月10日前,由市委宣传部、市文广新局组织评审组对各乡镇、街道上报的候选家庭进行初审,并在走访考查的基础上评定出拟表彰的15家界首市 “书香之家”,在相关媒体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入选家庭名单。在公示期间有异议并经核实的,将取消入选资,不再补充名额。
四、具体要求
1.高度重视。各乡镇、街道、市直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要把开展“书香之家”评选和“文明家庭”创建活动结合起来,作为家庭文化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积极动员广大群众广泛参与到“书香之家”评选活动中来,大力推动全民阅读活动深入开展。
2、注重实效。各乡镇、街道要提高“书香之家”评选工作透明度,尤其要听取社区(村)、工作单位的意见。推荐的候选家庭以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为主,要有一定的代表性,能真实反映基层和普通群众家庭的读书事迹。
中共界首市委宣传部
界首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2016年5月11日
- 上一篇:关于飞机施药防治美国白蛾的公告
- 下一篇:阜阳市委巡察组赴邴集乡巡查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