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5年度全市“最具公信力”和 “最具传播力”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5-11-16   阅读:4353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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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县(市)区委宣传部市直有关单位,各微信公众平台:

微信是近年来发展起来的新型传媒载体,具有操作便捷、受众面广、到达准确等特点,保持着强劲的发展势头,在沟通、服务公众方面做出了积极贡献。为了推动全市微信公众号健康发展,培养一批有特色的微信品牌,进一步提高传播力、影响力,市委宣传部决定在市范围内开展2015年度“最具公信力”和“最具传播力”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现就活动情况通知如下:

一、评选范围

全市所有政务微信可参与“最具公信力”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全市其他微信(包括大众媒体、社会自媒体和企业)可参与“最具传播力”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订阅、服务均可参与评选

二、评选条件

1.坚守网络“七条底线”,自觉遵守国家有关互联网管理的法律法规,遵守《即时通信工具公众信息服务发展管理暂行规定》

2.坚持正确导向,传播优秀文化,弘扬社会美德,激发阜阳正能量,为社会提供健康向上的公众信息产品,无版权纠纷

3.信息采集、制作、发布流程规范,设计制作美观大方,创意独特,有一定知名度和影响力,传播口碑良好

4.能及时处置不良信息,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没有被投诉或不良传播记录。

三、评选办法

采取自荐或推荐、投票和实际考核相结合的方式。市委宣传部、市网宣办组织有关专家、业内人士进行初评,确定入围微信公众后在网络媒体公布,接受网民评议。12月下旬,市网宣办组织评审小组进行实地考核,最终评出结果。

四、报名方式

1.报名时间:即日起至1130日。

2.申报材料:参评单位须填写《阜阳市“最具公信力(传播力)”微信公众号评选申报表》,发送到邮箱fyfbtg@126.com。

3.咨询电话:0558-2267809。

五、表彰奖励

2个类别分别入选微信公众予以全市通报表彰,在2016阜阳网络春晚颁奖典礼上颁发证书和奖品,并通过多种网络平台进行宣传推广。

 

附:阜宣发〔2015〕79号 最全传播力微信公众号评选活动通知.doc

 

 

        中共阜阳市委宣传部   

2015年1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