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全市微信公众号的监管,阜阳市网宣办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普查和登记备案工作。备案对象涉及全市范围内注册使用微信公众号的单位和个人,包括但不限于党政部门、事业单位、群众团体、传统媒体和网络媒体、通信运营商、工商企业等,备案内容包括微信公众号的基本情况和使用者资料、联系方式等。具体要求如下:
(一)时间要求
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接到本通知后一周内办理备案手续。今后新开通微信公众号的请在开通后30天内办理备案。
(二)办理方式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下载《阜阳市微信号公众备案登记表》(附件一),按照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至阜阳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阜阳市政府对面5楼),也可将表格电子文档附上证件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yfbtg@126.com(联系电话:0558-2267809)。
(三)法律责任
对经督促仍不依法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相应处罚。
阜阳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
(一)时间要求
已开通微信公众号的单位或个人请于接到本通知后一周内办理备案手续。今后新开通微信公众号的请在开通后30天内办理备案。
(二)办理方式
请相关单位或个人下载《阜阳市微信号公众备案登记表》(附件一),按照登记表要求如实填写,并提交相关资料至阜阳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阜阳市政府对面5楼),也可将表格电子文档附上证件资料的照片或扫描件发送至电子邮箱:fyfbtg@126.com(联系电话:0558-2267809)。
(三)法律责任
对经督促仍不依法履行备案职责的,由公安机关或相关职能部门根据《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给相应处罚。
阜阳市互联网宣传管理办公室
201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