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界住保组[2014]5号文件精神,全市廉租住房保障年审工作从2015年4月10日开始至2015年6月10日结束。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年审范围和对象:凡我市城区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街道申报的),全部列入此次年审范围。
二、时间安排:
街道、社区审核时间:4月10日-5月10日
民政部门审核时间:5月11日5月30日
房管理局审核时间:5月11日-5月30日
三、年审方法:
1、由保障对象户主向社区领取年审登记表,并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和收入情况;
2、年审程序:
(1)街道(社区)受理并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材料(纸质连同电子版)上报到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民政局复核收入情况后,将信息反馈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3)复核小组汇总市房产局、民政局审核结果,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3、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经年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家庭收入及住房面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保障资格;
4、凡逾期不参加本次年审的住房保障户,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咨询电话:0558-48857822851028
界首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一、年审范围和对象:凡我市城区已享受住房保障的家庭(街道申报的),全部列入此次年审范围。
二、时间安排:
街道、社区审核时间:4月10日-5月10日
民政部门审核时间:5月11日5月30日
房管理局审核时间:5月11日-5月30日
三、年审方法:
1、由保障对象户主向社区领取年审登记表,并如实申报家庭人口、住房和收入情况;
2、年审程序:
(1)街道(社区)受理并初审,街道办事处审核并公示7天,无异议的材料(纸质连同电子版)上报到市民政局、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2)民政局复核收入情况后,将信息反馈到市住房保障办公室;
(3)复核小组汇总市房产局、民政局审核结果,汇总上报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
3、对住房保障对象实行动态管理。经年审符合条件的继续享受,家庭收入及住房面积发生变化,不再符合条件的,予以取消保障资格;
4、凡逾期不参加本次年审的住房保障户,视为自动放弃保障资格。
咨询电话:0558-48857822851028
界首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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