界首市人民政府关于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
整治月行动的通告
界政通[2014]15号
为建设整洁、美丽、宜居界首,根据《阜阳市农村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方案》要求,经市委、市政府研究,决定在全市开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月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时间:2014年12月24日—2015月1月31日。
二、整治内容:通过净化集镇、村庄、沟河塘渠、“三线三边”、城乡结合部、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及沿途周边环境,在全市实现“六无”(无暴露性垃圾、无水面垃圾漂浮物、无乱贴乱画、无乱堆乱放、无污水横流、无乱扯乱挂)的目标。
三、整治要求:
1.净化乡、镇、街道卫生环境,规范乡镇中心集镇市容秩序,美化乡、镇、街道机关单位环境;
2.全面清理村庄房前屋后、村部所在地、村民集中居住区、中心村、乡村道路、设施农业基地等范围内暴露垃圾、堆积废弃物和白色污染;
3.清理沟河塘渠内常年积存的暴露垃圾、秸秆、杂物;
4.清理公路沿线垃圾、杂草、杂物;清理“城中村”、农贸市场、建筑工地及主次干道、河道、铁路等区域的垃圾渣土、露天粪坑、黑臭沟塘、残墙断壁;
5.清理美好乡村建设重点示范村及沿途周边暴露垃圾、草垛和其他废弃堆积物,沟河塘内废弃物;
6.镇、村要合理设置垃圾桶,配备环卫设施,建立村居专(兼)职保洁队伍;
7.积极开展整地挖穴、植树造林,增加村庄内部及周边绿化面积,创建森林村庄,公路沿线提档增绿,确保无缺棵、无损毁;
8.交通运输、公路、水务、铁路等部门及沿线乡、镇、街道要按照职责分工,修补路肩、填补坑洼、养护公路、保洁道路,提高通行能力。
9.禁止在公路沿线、村界以外建房,严控集镇建房。
四、为使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取得实效,广大干部群众应当积极参与配合,自觉投入到环境整治中。
2014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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