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界首市最美企业员工”评选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工会,各经济开发区、产业园工会,市直各企业工会: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大力弘扬社会新风尚,营造“发现最美、弘扬最美、践行最美”的良好氛围,加快实现“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的奋斗目标,经研究决定,在全市广大职工中广泛开展“最美企业员工”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紧紧围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努力弘扬社会新风尚,大力挖掘、宣传身边优秀职工典型,着力培养全市职工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创新意识,形成学习先进、争当先进、争创一流的浓厚氛围,动员广大职工为实现我市“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战略目标贡献力量。
二、主办单位
本次评选活动由市总工会、市人社局、市工商联共同举办;协办单位:界首时讯报社、界首电视台、界首新闻网。
三、评选范围和条件
(一)评选范围
劳动关系在界首市范围内的已建立工会组织的国有、非公企业在岗职工(农民工)。
(二)评选条件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觉悟,自觉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努力实践科学发展观,遵纪守法,廉洁奉公,服务对象满意度高,社会评价好,群众公认度高;
2、夫妻恩爱、家庭和谐、孝敬长辈、邻里和睦,积极为身边的职工群众服务,受到职工群众的广泛好评;
3、勤于学习、技术精湛,在本职岗位上做出突出成绩,技术发明、技术革新或所提合理化建议产生了显著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
4、爱岗敬业,干一行、爱一行,在艰苦条件下和平凡岗位上尽职尽责,脚踏实地,任劳任怨,默默奉献,在单位或本行业产生较大影响的;
5、在其他方面成绩突出的。
四、评选方法
(一)推荐阶段(12月1日--12月18日)
全市各企业及各产业园区基层工会组织根据本次评选的相关条件,在认真研究、广泛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根据评选条件认真做好候选人推荐把关工作。填写候选人推荐表(见附件)并将候选人详细推荐材料(2000字左右)、候选人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于12月10日前报送市总工会,同时将推荐表、详细推荐材料以电子邮件形式报送市总工会办公室(邮箱ahjssgh@163.com)。联系人:王全华 段云峰 联系电话:2855811 2855812。逾期未交或资料不全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评选阶段(12月11日--12月25日)
主办方会同相关单位对候选人进行深入调查和评选资格核定,在优先考虑一线职工的基础上,从中择优确定50名候选人入围正式候选人名单;在征求纪检、政法、人社、计生等部门意见基础上,本着“先进性、代表性、广泛性”的原则,评出10名“界首市最美企业员工”、40名“界首市优秀职工”,并在媒体上向社会进行公示。
(三)表彰阶段(2015年元月)
评出的10名“界首市最美企业员工”和40名“界首市优秀员工”获得者将受到主办单位的表彰和奖励。
五、评选要求
(一)加强组织,强化领导。各乡镇、街道和各产业园区工会要积极争取党政领导重视和支持,建立相应组织,确保此次评选活动的顺利开展。
(二)精心推选,注重质量。各申报单位要在广泛征求意见、组织精干力量进行深入了解的基础上,将最合适的人选推荐上来。推荐的候选人必须具有典型性、代表性和示范性,事迹要真实感人,要注重向工作在一线的职工倾斜。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要充分发挥舆论引导的主渠道作用,加大新闻宣传力度。评选过程中,广泛宣传入围者先进事迹;评选结束后,在界首时讯、界首电视台和界首新闻网等媒体广泛开展“最美职工”事迹展播宣传。
附件:“界首市最美企业员工”候选人推荐表
界首市总工会 界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界首市工商业联合会
2014年12月1日
附件2
“界首市最美企业员工”候选人推荐表
姓 名 |
| 性别 |
| 出生年月 |
| 正面免冠 彩色近照 (大1寸) | |
籍 贯 |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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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程度 |
| 技术等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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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单位 |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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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迹 简 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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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 得 荣 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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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 核 意 见 |
基层工会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市审核意见(盖章) 年 月 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