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化宣传月”和文艺调演情况的通知

发布日期:2014-11-10   阅读:2533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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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艺术化宣传月”和文艺调演情况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

根据《关于开展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化宣传月”活动的通知》(界宣〔2014〕77号)精神,我市自9月下旬起,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了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化宣传月”和文艺调演活动。现将活动情况和结果予以公布:

本次活动得到了各乡、镇、街道的积极响应。通过评委现场初评及各乡、镇、街道的自主推荐,共征集到18个节目(其中,东城街道推荐6个节目,西城街道3个,颍南街道2个,陶庙镇3个,邴集乡2个,顾集镇1个,泉阳镇1个)。复选后,共有10个节目参加了在市文广新局四楼会议室举行的界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化宣传文艺调演。经评委现场打分评判,评出一等奖1个,二等奖3个,三等奖6个(获奖名单详见附件)。

在“艺术化宣传月”活动期间,西城街道、颍南街道按要求报告演出活动场次,并邀请有关专业人员现场观看宣传演出活动。全市文艺调演活动时,东城街道党工委宣传委员、顾集镇党委宣传委员带队参加文艺调演。

根据各乡、镇、街道在此次“艺术化宣传月”活动和文艺调演中的表现情况,现对西城街道、东城街道、颍南街道、顾集镇、陶庙镇、泉阳镇等组织得力、成效显著的单位提出通报表扬。

下一步,市委宣传部将陆续安排获奖节目在城市广场或农村集镇进行巡回演出,请有关乡镇街道继续指导演员进一步提升演出水平和节目质量。各位演职人员要切实担负起宣传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社会职责,积极主动地参与我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化宣传活动,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精神。

 

附:界首市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艺术化宣传文艺调演获奖名单

 

 

中共界首市委宣传部

201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