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将2020年度,各广播电视台推荐参加安徽省广播电视新闻奖(广播)评选作品名单公示5个工作日(5月17日至5月21日)。公示期内,如发现推荐作品有下列情况者,请举报,如经查证举报属实将取消该作品的推荐资格:
1、参评作品在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没在创作单位所在的广播电视台播出;
2、参评作品内容与首次播出的原稿内容不一致的;
3、参评作品的采编人员与首次播出作品的采编人员不一致的;
4、参评作品有抄袭、虚假、失实等问题,参评作品推荐材料有造假、虚夸、篡改、伪造等行为的。
如发现有上述情况者,请与界首市融媒体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58-4881350。
界首市融媒体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