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市人民政府
关于城乡活禽交易市场休市的通告
一、自即日起,全面禁止城乡农贸市场活禽交易。
二、严禁农贸市场内野生动物交易违法行为,对农贸市场内发现的涉嫌野生动物交易的违法行为依法处理。
三、市场开办者和经营户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清空交易场所内的活禽,并按卫生防疫要求对交易场所、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
四、餐饮服务提供者不得经营不符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野生动物。
五、严厉打击相关防护物资、医药用品的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等违法行为。
违法交易举报电话:
市场监督管理局12315
阜阳市人民政府
2020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