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召开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发布日期:2019-12-30   阅读:1868次   字体大小:[大] [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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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召开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的决定
  (2019年12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通过)

  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决定: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20年2月3日至5日召开。建议会议的议程为:一、听取和审议界首市人民政府工作报告;二、审查界首市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20年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界首市202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三、审查界首市2019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20年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界首市2020年市级财政预算;四、审议界首市政府关于界首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的报告;五、听取和审议界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六、听取和审议界首市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七、听取和审议界首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八、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