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界首市确定从2019年7月1日起,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440元(每人每月620元)。
据悉,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重振界首雄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界首市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1]28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9〕118号)要求,结合经济发展状况、物价上涨等因素,综合考量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情况,在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前提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7440元(每人每月595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7440元(每人每月620元),同比增长4.2%,稳居阜阳第一方阵。(张彪)
据悉,为贯彻落实《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社保兜底脱贫工程的实施意见》(皖政办〔2016〕11号)文件精神,努力实现“皖北居先进、全省进一流、重振界首雄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界首市根据《安徽省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管理办法》(财社[2011]28号)和《阜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2019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通知》(阜政秘〔2019〕118号)要求,结合经济发展状况、物价上涨等因素,综合考量上年度城乡居民人均消费支出增长情况,在确保农村低保标准与扶贫标准“两线合一”的前提下,城乡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统筹为一个标准,由2018年的每人每年7440元(每人每月595元)调整提高到每人每年7440元(每人每月620元),同比增长4.2%,稳居阜阳第一方阵。(张彪)